汽车内饰燃烧试验仪采用水平方向燃烧性能测试方法,用于测定各类纺织面料、服装、帐篷特别是汽车内装饰织物的相对燃烧速率及阻燃性能,标准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是生产厂家,欢迎有需求的客户电询。
适用标准:
GB 8410,ISO 3795,FMVSS 302,DIN 75200,SAE J369,ASTM D5132,JIS D 1201,AU 169。
主要参数:
1.施焰时间:0-999.9s±0.1s可调;
2.延燃时间:0-99h59m59.99s±0.1s;
3.试验风速:0.10m/s~0.30m/s之间;
4.试验燃气:液化气或35MJ/m3~38MJ/m3的其他可燃气体(如天然气、城市煤气)。
试验步骤:
1、调节温度为10℃~30℃、相对湿度15%~80%的试验环境。
2、试样距离框架至少20mm,将试样固定架安装到燃烧箱顶部支架上,保证试样垂直。
3、试样压板前水平放置标记线,标记线距离试样表面的距离分别为1mm和5mm,标记线应保持足够张力。
4、点燃燃气灯,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±2mm,调节燃气灯放置角度,与试样所在平面成30°夹角。
5、试样在燃气灯火焰中引燃5s,立即熄灭燃气灯并将其复位。
6、如果试样没有燃烧,则认为未点燃,需重新对另一个经过预处理的试样进行试验,但试样在燃气灯火焰中引燃时间是15s。
7、如果任一组三个试样中的任一结果超过小值的50%,则应取同样方向的另外一组试样再次进行试验。如果任一组三个试样中一个或两个试样没有燃烧到第三标志线,则取同样方向的另外一组三个试样再次进行试验。
8、测量下列时间,单位为秒(s):
a)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一标记线的时间t1;
b)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二标记线的时间t2;
c)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三标记线的时间t3。
9、计算
对于燃烧火焰至少到第一标记线的试样,燃烧速度(Vi)按下式计算:
Vi=60×(Di/ti)
式中:
Vi——燃烧速度,单位是毫米每分钟(mm/min);
i——火焰燃烧至一/二/三标记线,分别为1、2和3;
Di——火焰燃烧至一/二/三标记线的燃烧距离,单位是毫米(mm);
ti——火焰烧断一/二/三标记线的燃烧时间,单位是秒(s)。
每个试样的燃烧速度取V1、V2和V3中的大值,一组试样的燃烧速度以三块或更多试样的燃烧速度大值为试验结果,计算结果修约至整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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